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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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 2015-10-30 09:56:24 |
留言人 | 张* |
留言标题 | 道观能不能承包? |
留言内容 | 道观能不能承包有没有明文规定?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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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宗教科 |
回复时间 | 2015-10-30 11:25:45 |
回复内容 | 您好!作为宗教活动场所的道观,是经依法登记、拥有相关宗教设施、组织信仰道教的公民开展集体宗教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为进一步规范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管理,保护正常佛教、道教正常活动秩序,维护佛教、道教界的合法权益,2012年,国家宗教局与中央统战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十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指出,寺观应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管理下,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由佛、道教界按照民主管理的原则负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插手其内部宗教事务。严禁党政部门参与或纵容、支持企业和个人投资经营或承包经营寺观,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寺观搞“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分红提成”等。感谢您对榆林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