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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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 2015-11-20 11:26:57 |
留言人 | 小*儿 |
留言标题 | 宗教性捐献具体指啥? |
留言内容 | 宗教性捐献具体指啥?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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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宗教科 |
回复时间 | 2015-11-20 16:20:21 |
回复内容 | 您好。《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宗教习惯接受公民的捐献,但不得强迫或者摊派。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献。” 在实践中,各宗教按照本宗教的教义教规,有各自不同的宗教习惯。对于任何一种宗教来说,信徒出于宗教感情或者宗教理念,按照宗教习惯或者宗教教义对宗教活动场所自愿所作的捐献,属于宗教性捐献,这是一种宗教行为,是各宗教的传统,如佛教、道教的布施,伊斯兰教的乜贴,天主教、基督教的奉献。我国对这种宗教习惯予以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感谢您对榆林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