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榆林市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向全市少数民族群众郑重作出六项“服务承诺”,着力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
一是经商就业服务。协调劳动保障等部门,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专业技能培训,为经商就业提供机会。
二是子女入学服务。协调教育部门,为少数民族适龄儿童提供教育机会。
三是法律援助服务。协调司法部门,聘请法律顾问,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四是困难援助服务。协调相关部门对遭受意外伤害、突发重大疾病的少数民族特困家庭提供临时救助。
五是医疗卫生服务。协调医疗卫生部门及有关单位,为少数民族群众在指定的医疗场所提供挂号、体检、诊疗费等优惠服务。
六是清真食品服务。尊重回族、维吾尔族等穆斯林群众饮食习惯,提供清真肉类供应点和清真饮食店铺地点引导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