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加大全市清真食品社会监管力度,按照新颁布的《陕西省清真食品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我市及时组织学习、宣传,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的通知》,指导各县区开展清真食品社会监督员选聘工作,经过各县区民宗局认真考察、筛选,我市清真食品社会监督员选聘工作圆满完成。
被选聘的15名清真食品社会监督员分别来自榆阳、定边、靖边等7个县区的回族、维族人员,均从事律师、教师、清真寺阿訇等不同职业,有共产党员,也有普通群众,他们将在市、县(区)民宗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参与辖区内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执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沟通解决,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清真食品社会监督员队伍的建立,使我市清真食品的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相对接,筑起了牢固监管防线,确保了清真食品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