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绥德县宗教局采取措施,积极协助宗教活动场所开设银行账户,促进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化管理。
一是组织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学习了关于做好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并督促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按照有关要求开设银行账户,稳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二是在开设银行账号过程中,县宗教局安排专人负责,积极做好协调,及时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办理账号出具相关证明、完善有关手续。
三是积极与县信用社等银行协调,争取支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宗教局《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紫台山道观管理委员会开设了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