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协副主席刘新文带领省政协民族与宗教委员会部分委员来榆调研民族宗教工作。
据介绍,我市12县区共有常住少数民族30个4192人,其中回族人数最多,主要分布在我市定、靖两县。全市有清真食品、企业、餐馆150家,有民族小学2所,民族幼儿园1所。近年来,随着榆林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外来少数民族人口急剧增加,已近万人。我市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五教俱全,民间庙宇众多。目前,有开放宗教活动场所268处,其中佛教93处,道教113处,伊斯兰教2处,基督教24处,天主教36处,有民间庙宇2300多处,全市有教职人员241人,信教群众40多万人。全市有市佛教协会、市道教协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级宗教团体5个,榆林市民族宗教文化交流协会、榆林市关公文化研究会宗教文化协会2个,县级宗教团体16个、文化协会1个、民间信仰协会1个。
近年来,我市历届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榆林市委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并成立了市县两级“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动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从2001年至2012年,市民宗局共争取省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19个,累计投资335万元,全部用于我市定边、靖边县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民族公益事业服务场所的建设;建立了民族宗教基础数据库,完善宗教教职人员基本信息网络系统;着力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在榆阳区成立了“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权益保障服务试点工作站”,旨在加强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和管理,维护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扎实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市民宗局今年为全市268处开放宗教活动场所制作了《宗教事务条例》等宣传牌,并统一悬挂上墙,不断规范场所各项管理;全面落实宗教专项工作,全市241名宗教教职人员中纳入五保5人、低保62人,已达到应保尽保;参加养老保险177人,参保率99.5%;参加医疗保险241人,参保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