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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伊斯兰教协会第四次 代表大会在定边召开

发布时间:2023-12-18 14:06:49 编辑:严芮 来源:民族科 阅读:1848

12月15日,榆林市伊斯兰教协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在定边县召开,省民宗委宗教三处副处长陈军,省政协常委、省伊协会长定纪平到会指导,全市性宗教团体代表及榆林市5个市区县的穆斯林代表共6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榆林市伊斯兰教协会第三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榆林市伊斯兰教协会章程》(修订案),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领导班子,李存旺为榆林市伊斯兰教协会会长,王金海、李永林、海燕、柯举全为副会长,王金海兼任秘书长。

会议认为,自榆林市伊斯兰教协会第三次代表会议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怀下,在全市伊斯兰教界的支持下,市伊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和推进我市伊斯兰教中国化,引导广大穆斯林群众正信正行,将爱国主义根植于思想深处,转化为坚定的信念和实际行动,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会议对榆林市伊斯兰教协会今后的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要强化组织建设,加快后备人才培养。严格按照《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认定教职人员,严把教职人员入口关,制定教职人员以及市伊协领导班子中长期人才培训计划,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加快后备人才培养,提高人才使用效能。二要加强交流互鉴,促进伊斯兰教中国化进程。持续加强伊斯兰教经学思想建设,积极挖掘、弘扬伊斯兰教教义和经学思想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阐释,主动加强与省内各地伊斯兰教界的联系与交流,积极宣传介绍榆林,增进友谊,树立我市伊斯兰教良好形象。三要丰富活动载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市伊协以及广大穆斯林群众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强化社会角色定位和责任担当,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把握正确方向,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四要坚持从严治教,提升规范管理水平。严格遵守《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协会议事决策、财务管理、履职考核、民主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升市伊斯兰教协会的执行力和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