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市政府同意,《榆林市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规划》既是对全市“十三五”时期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总体部署,也是全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推进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规划》明确了少数民族事业“四个新”的总体目标,即经济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社会事业发展达到新高度、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和谐民族关系实现新发展。同时提出了六条主要任务:一是着力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二是着力推动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水平;三是着力发展少数民族社会事业,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四是着力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管理工作水平;五是着力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力度,进一步充实少数民族及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六是着力推进民族工作法治化建设,进一步提供依法行政水平。
此外,《规划》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优惠政策三大措施,为少数民族事业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坚强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