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榆林市紧扣“强管理、保稳定、促和谐”的工作思路,以“四个注重”为着力点,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基层宗教工作,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努力开创“保护有力、管理有方、引导有路、服务有位”的新格局。
一是注重保护,切实维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针对宗教财产管理和使用无序、宗教财产归属不明确等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对策,解决了个别场所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着力推动落实全市宗教教产问题。对于市区内穆斯林群众无场所进行礼拜问题,市民宗局积极提供帮助,协助解决了市区内穆斯林礼拜点问题,满足了信教群众的信仰需求,切实保障了信教公民的信仰自由和合法权益。
二是注重管理,不断提高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实施意见》、《榆林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为做好全市基层宗教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了市县两级议事协调机构,落实了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出台了《关于加强榆林市村(社区)级统战宗教工作联络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夯实了基层宗教工作责任。同时,利用“双随机”专项检查工作,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宗教事务管理水平。
三是注重引导,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多角度开展宗教法制宣传,扩大普法范围。在宗教界广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动“四进”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国旗、国歌、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活动场所,进一步增强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通过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教风主题活动,使全市优秀典型场所达到了81处。同时鼓励支持宗教活动场所挖掘优秀教义教规,积极选树宗教先进典型,弘扬和传播宗教文化正能量,倡导宗教界积极从事社会公益慈善活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四是注重服务,充分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严格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宗教教职人员及时纳入低保、五保,解决了教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问题,使宗教教职人员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又将宗教团体的经费补助列入财政预算,妥善解决了全市宗教团体无办公场所、无经费问题。此外,积极协助宗教界打造绿色生态环保场所,今年大力开展的“宗教+生态”创新性工作,累计推动宗教界新植林木五万余株,极大的改善了场所环境,也为全市打造森林城市贡献了宗教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