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新时期的全市民族工作,市民宗局坚持“三个结合”,扎实推进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
一是坚持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筑牢民族团结奋进的思想基础。结合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部署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精神的大学习大宣传活动,掀起学习宣传热潮。组织各族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民族工作史,不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入党初心,勇担民族复兴使命。同时,对照评选出的全国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检视民族工作部门及民族干部自身存在的差距。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梳理出在少数民族群众民生改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四个方面10个问题,细化了问题清单,着力抓整改。
二是坚持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结合,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当前,榆林市正处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攻坚期。市民宗局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组织举办了“榆林民族工作成就展”,录制拍摄了“民族团结一家亲”微视频,发布了《民族团结进步倡议书》,营造出民族团结的社会舆论氛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组织宣传人员深入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连队、宗教活动场所等,广泛宣传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普及各族群众的民族团结知识,增强“五个认同”。积极引导各族群众学典型、争先进、树模范,在全市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的良好氛围。
三是坚持与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建设相结合,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当前,我市正在推进建设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我市在定边、靖边两个民族工作重点县新建了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站,建立健全了“市级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县级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站、社区少数服务窗口”立体化的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大力宣传推广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榆阳区新明楼街道八狮社区,其在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做到互学互鉴、共促提高。筹备成立了“榆林市民族团结促进会”,促进少数民族自我服务与自我管理,充分发挥促进会联谊团结和桥梁纽带作用,密切联系服务少数民族群众,提升各族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归属感,为全市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