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是一个以汉族为主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全市12个县市区共有30个常住少数民族3501人,以回族、蒙古族、满族居多。全市共有建档立卡少数民族贫困人口122户130人,约占全市少数民族常住人口的3.7%。近年来,榆林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积极践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目标要求,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做到了政策享受有广度、产业发展有深度、关怀帮扶有温度,截止目前,除4户6人纳入兜底保障外,实现了少数民族群众如期脱贫。
政策享受有广度。少数民族贫困户充分享受了国家的扶贫政策,“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已解决。少数民族困难群众享受了国家的易地扶贫安置搬迁政策和危房改造政策,住上了安置房和新建房;吃上了低保和临时救助,领取了残疾补助,政府免费缴纳了大病保险和农村合疗;子女享受了生活补助,安心就学,无因贫失学问题。县市区为少数民族困难家庭设置了扶贫公益专岗,安排了乡村环卫清洁工等岗位。联系招工单位,引导少数民族家庭劳动力外出打工就业,补贴家用。目前,全市少数民族脱贫户人均年收入达到了10000元左右,远高于脱贫标准线。
产业发展有深度。县市区为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提供养殖(养羊、养牛和养鸡等)补贴、种植(免费提供种子、化肥)补贴。榆阳区给贫困户和脱贫户免费零成本入股全区百万只湖羊养殖项目,参与养殖分红,少数民族困难群众从农民变股东;靖边通过给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入股土地、资金以及代管养殖等形式,将少数民族贫困户的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并加强少数民族就业创业培训,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手工业,在门店经营、摆摊设点等方面提供便利,不断增强自身“造血”功能。
关怀帮扶有温度。全市统战民宗系统针对少数民族贫困户开展关怀慰问活动,经常性地入户走访。全面了解少数民族贫困群众合理诉求,对其开展心理关怀和政策服务,在产业帮扶、大病大灾救助、就业创业培训扶持等方面积极协调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让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感受到温暖在身边,帮助他们重拾生产生活信心和脱贫致富的决心。
下一步,榆林将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继续跟进落实少数民族脱贫巩固措施,让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稳固脱贫,不返贫、不掉队。并推动建立少数民族脱贫工作长效机制,真正把脱贫作为奔向更加美好新生活的新起点,让少数民族群众日子越过越红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