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为确保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近日,市民宗局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宗教活动场所管理重要内容,推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落实“四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防范措施到位、隐患整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主体责任;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负具体责任;县市区民宗(政)局分管领导为监管责任人,负监督责任,真正做到人人身上有目标,安全重担大家挑。
二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要求各县市区迅速组织力量,对辖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彻底排查,如实填写《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登记表》,做到过程留痕、不留死角。
三是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根据排查记录,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其他问题,要求宗教活动场所限期完成整改。
四是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邀请当地公安消防部队进行业务指导,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加强值班巡逻特别是夜间巡逻,提高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