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榆林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被省民宗委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近年来,中心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教育,积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切实维护各民族合法权益,四措并举营造了我市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
一是党建引领促进民族团结。中心成立榆林市外来少数民族流动党支部和少数民族流动党员活动中心,并积极组织开展“学党史”、“促三交”等系列活动,拓宽民族政策宣传渠道,促进党的民族政策深入人心,使各民族充分交往交流交融。二是示范城市带动民族团结。按照《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在榆林重点县市区设立少数民族工作站和服务窗口,推动全市形成立体化服务管理体系;开创“驼城E家亲”微信公众号,为少数民族群众咨询了解政策提供线上服务。三是创新方式助推民族团结。按季度更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数据库,实行“四有”工作法,即“周有问询、月有走访、季有研判、年有座谈”,确保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了解准确、情况掌握全面、问题解决及时。四是需求导向保障民族团结。公开经商就业、子女入学、法律援助、困难帮扶、医疗卫生、清真食品等六项服务承诺,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多层次、全方位服务保障。
今后,榆林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将以获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为新起点,继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狠抓落实,为积极营造民族工作新氛围,努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新局面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