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安康市平利县“三学”并举,打好学习宣传“组合拳”,推动学习宣传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强化培训集中学。《条例》出台后,平利县委统战部及时将《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纳入2020年重点工作,组织部机关全体干部对《条例》全文逐条逐项学习,召开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成员单位负责人集中学习。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大力推动全县的学习培训工作,将《条例》学习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县委党校年度培训计划,不断提升各级党政领导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形式多样广泛学。由县委统战部分管领导带队,深入镇村和宗教活动场所,对《条例》进行集中宣讲,不断提升干部、群众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将《条例》单行本、张贴单及时送到党政领导干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手中,确保能够及时开展学习活动。充分利用“平利统战”微信公众号,分次将《条例》原文进行刊发,进一步扩大学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提高《条例》的知晓面和影响力。
三是注重实效结合学。坚持学用结合,通过学习《条例》,进一步落实各镇党委主体责任和宗教工作属地管理原则,持续加强宗教事务网格化管理,不断提升镇村干部治理宗教事务能力。结合“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四进”活动的开展,通过在各宗教活动场所采取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营造不间断学习的良好氛围。提升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依据新修订《条例》,着力规范对宗教活动场所的人员、财产和活动的管理。以《条例》的学习宣传为契机,指导宗教团体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建设,加大对宗教界人士的培养力度。
通过对《条例》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学习宣传,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更加深刻地理解了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切实提高了贯彻落实宗教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治理宗教事务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