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14日,佳县县委统战部成立两个工作组,分组深入镇(街道)调研督导基层宗教工作。
工作组认真查阅镇(街道)相关资料,随机走访宗教活动场所,查看场所建设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并与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交流了解情况,提出工作要求。
工作组强调,各镇(街道)要积极履行宗教工作主体责任,明确职责与分工,周期性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检查,持续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做好“四化”场所建设、场所安全等各项工作,维护宗教场所安全稳定;宗教教职人员要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持续巩固全县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