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榆阳区金玉山寺等五处寺庙为宗教固定处所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4-06-16 16:44:50 编辑:ylmzzjw 来源:宗教科 阅读:2702 【 大 中 小 】 榆阳区民宗局: 你局《关于报送榆阳区金玉山寺等五场所的申请报告》已收悉,现批复如下: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经我局2014年6月12日局务会研究,同意设立你区金玉山寺、刘官寨古佛寺为佛教固定处所,补浪河乡乌拉尔林龙王庙、小壕兔乡贾旯敖道观、小壕兔乡贾明采当华佗山道观为道教固定处所,请你局督促处所筹备组织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有关组织和制度,待筹备完善后,给予办理登记手续。 ↑上一篇:关于设立子洲县三川口镇墕头皇天山道观等六处寺庙为宗教固定处所的批复 ↓下一篇:关于举办全市民族宗教系统信息员培训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