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民族宗教工作环境,切实提升群众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满意度,现作如下政务诚信公开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依法依规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做到依法行政。
二、强化政务公开。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建立监督机制,设立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实现勤政高效。端正服务态度,兑现服务承诺,改进工作作风,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着力提高办事效率。
四、积极守信践诺。强化全体民族宗教干部的信用意识,积极履行各项守信承诺,坚持做到清正廉洁,恪尽职守,敢于担当,树立民族宗教系统良好形象。
五、加强信用建设。扎实推进民族宗教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落实信用建设工作任务,对因失信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科室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市民宗局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