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市民族宗教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社会环境,争做重信守诺榆林人。现倡议如下:
一、做社会诚信的倡导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诚信意识,珍视信用记录,杜绝违法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社会诚信环境。
二、做工作诚信的参与者。以诚待人,以信立身,强化责任意识,在其位、尽其职、出其力,敢于当担,敢于负责,自觉争当履行岗位职责的模范和标兵。
三、做家庭诚信的践行者。积极传播诚信理念,弘扬诚信精神,爱护自己的信誉,珍惜自己的诺言,形成人人重信用、讲信用的家庭氛围。
四、做个人诚信的先行者。工作中做到诚信处事、诚信立业,反对营私舞弊、欺上瞒下;生活中做到真诚待人、恪守承诺,反对虚情假意、背信弃义;学习中做到脚踏实地、求实进取,反对弄虚作假、抄袭作弊。
市民宗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