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荐申报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陕民宗发〔2023〕7号)要求,结合日常考察等工作,市民宗局研究决定,拟推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如下:
榆林市榆阳区民族宗教服务中心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3月4日,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予以反映。
电话(传真):0912-3893004
电子邮箱:yl_zongjiaoju@163.com
市民宗局
2023年2月28日
根据《关于推荐申报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陕民宗发〔2023〕7号)要求,结合日常考察等工作,市民宗局研究决定,拟推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如下:
榆林市榆阳区民族宗教服务中心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3月4日,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予以反映。
电话(传真):0912-3893004
电子邮箱:yl_zongjiaoju@163.com
市民宗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