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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10-09 08:16:57 编辑:ylmzzjw 来源:政秘科 阅读:2964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15〕46号)和教育部有关要求,加快我省民族教育发展,提升民族教育水平,现就我省加快发展民族教育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受教育权利,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民族镇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及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民族镇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达到97%。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全部实现标准化,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不断增加。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明显提高。民族镇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显著提高。
    二、全面提升民族镇基础教育办学水平
    (三)加快普及学前教育,不断提升保教质量。实施好《陕西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支持乡村两级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积极改善保教条件,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规范办园行为,强化安全监管,加强保教管理。合理配置幼儿园保教人员。
    (四)提升义务教育水平。大力推进宁陕县江口镇、镇安县茅坪镇、西口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因地制宜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开设具有民族特色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依法履行控辍保学职责,降低辍学率。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制。保障女童入学。
    (五)科学稳妥推行双语教育。坚定不移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西安市浐灞第一中学(西藏班)、西安市八一民族中学(新疆班)要科学稳妥推行双语教育,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不断提高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水平。
    三、切实提高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质量
    (六)加强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服务。继续办好西安市浐灞第一中学(西藏班),开展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学校和其他普通中学之间的帮扶工作,不断提高内地民族班的教育教学质量。内地民族班办班学校要坚持“严、爱、细”原则,对民族班学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要实行一对一、一对多的全员育人导师制,用心用情关爱学生,帮助解决学习生活困难。深化教学改革,强化课堂教学,加强课后辅导,严格考核标准,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完善后勤服务,办好清真食堂。全面提高我省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服务水平。
    四、大力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七)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水平和能力素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和边远贫困地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要向民族乡镇倾斜。完善教师培训机制,落实每五年一周期的培训。各级培训向民族乡镇教师和内地民族班教师倾斜。重点加强民族乡镇幼儿园、中小学和内地民族班校长、骨干教师、班主任(辅导员)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培训。加强依托西安市浐灞第一中学设立的“民族教育名师孵化工作室”的建设,充分发挥名师孵化工作室的辐射引领作用,通过3—5年的努力,建设一支学科与年龄结构合理的民族教育骨干教师队伍。
    (八)加强民族学校教师配备。西安市浐灞第一中学、西安市八一民族中学按照50∶1的生师比配齐配强政治素质高、懂双语、会管理的少数民族教师,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与西藏、新疆对应的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沟通,努力做好服务工作。
    (九)积极改善少数民族学校教师待遇。要努力改善教师福利待遇,把绩效工资分配向民族乡镇中小学、教学点教师倾斜,向内地民族班教师倾斜。认真落实提高民族乡镇中小学教师待遇的政策措施,实施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落实好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晋升倾斜政策。建立健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等制度,对扎根农村、长期从事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十三五”期间完成民族乡镇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五、加强对口援藏工作
    (十)加强对西藏民族大学的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全面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西藏民族大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支持西藏民族大学的发展。组织协调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长安大学和西北大学等省内高水平大学积极开展对西藏民族大学的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进一步提升西藏民族大学综合办学水平,促进学校为西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不断提供重要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十一)积极做好“组团式”教育人才援藏工作。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自2016年起,从我省选派20余名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一个团队对口支援拉萨阿里高级中学。建设好阿里地区陕西实验学校,做好学校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的培训工作。积极实施师资培训援助项目。
    六、建立健全民族教育保障机制
    (十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全省各级政府要增加民族教育投入,加快推进民族乡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要落实民族教育经费,保障民族乡镇、内地民族班学校双语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民族团结教育、民族文化交融创新等方面的工作需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发展民族教育,多渠道增加民族教育投入。
    (十三)加大学生资助力度。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完善经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应助尽助。普通高中、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向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对口支援西藏资金可用于资助内地西藏班学生。将民族预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高校国家资助体系。鼓励高校通过设立学习进步奖学金等方式,加大对来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学生的奖励资助力度。做好残疾学生资助工作。
    (十四)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民族乡镇要加强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制订民族乡镇教育资源建设方案。鼓励民族乡镇与发达地区之间的校际联网交流。加强对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培训,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向民族乡镇倾斜。
    七、强化组织领导
    (十五)落实各方责任。全省各级政府是推进民族教育发展的责任主体,要把民族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在议事日程抓紧抓好。要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民族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民族教育工作,加强对民族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民族教育发展的分类指导和协调配合。
    (十六)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全省各级政府在编制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要把民族教育摆到突出位置,优先发展、重点保障,并列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研究制订民族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改革举措、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督导检查。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健全民族教育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将民族镇教育发展情况列入督导指标,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省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我省民族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