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充分发挥清真食品社会监督员队伍的作用,加强对全市清真食品市场的社会监督,近日,市民宗局向全市受聘的 15名监督员发放监督员证,进一步明确监督员的监督职能,并强调工作职责和纪律。
监督证明确了监督员姓名、民族、年龄、使用区域、发证时间等具体信息。在发放过程中,市民宗局向监督员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严格按照《陕西省清真食品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开展监督工作;二是要从思想上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切实提高责任意识;三是要提高工作技巧,要依靠民族工作主管部门协调沟通性执法,监督过程实事求是,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选聘的清真食品社会监督员将积极协助民族工作部门依法对所监管区域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网点开展指导、检查,监督、教育工作,使出现的问题准确、迅速地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我市清真食品市场规范有序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