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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20 15:45:39 编辑:ylmzzjw 来源:民族科 阅读:2655

各县()委宣传部、统战部、民宗局:

2014年,是陕西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陕西省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召开之年,为积极配合两大活动的举办,进一步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系列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加强对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以中宣部、国家民委下发的《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和《民族团结教育通俗读本》为基础,广泛而深入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在报刊杂志开展一次关于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法制意识。

(二)加大民族团结教育的开展,切实推进民族政策知识“进学校”活动。在各中小学广泛开展“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班会、讲一个民族团结故事、唱一首民族团结歌曲、创作一幅民族团结书画、写一篇民族团结作文”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各族少年儿童牢固树立民族团结的思想观念,增强民族团结的自觉意识。

(三)开展清真食品专项检查活动。由民宗部门牵头,组织食品药品、工商等部门对辖区内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搞好清真食品日常监管和服务,引导清真食品健康发展。

(四)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竞技活动。以陕西省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为契机,通过开展积极向上的少数民族体育竞技活动,充分调动各族干部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推动我市群众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宣传与普及,促进民族体育健康发展。

(五)开展少数民族群众慰问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深入所联系社区、企业、乡村,开展集中慰问和“送温暖”活动,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使少数民族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六)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摸底排查工作。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摸底排查工作,完善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数据库,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籍贯、从事职业、居住地址等基本情况做到详细掌握,为开展好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七)加大对少数民族发展扶持力度。认真落实《陕西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意见》,对具有民族特色的少数民族种植业、养殖业,争取国家政策,给予扶持,使之逐步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增强少数民族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八)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各县区要组织开展好9月份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要加强与党报党刊、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的联系与合作,切实增强其加强民族团结宣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通过举办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看望慰问、民族歌舞展示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有力促进各民族的交流、理解和团结。

二、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把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创新思路,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按照分解的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狠抓工作落实。  

(二)因地制宜,创新形式。各县区充分利用和发挥新闻、文化以及街道(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的作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面向基层,面向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开展好具有本地特色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

(三)及时总结,巩固成果。“创建”活动结束后,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以推动今后的民族工作。要注意收集和整理活动中的照片、文字等工作资料,做好“创建”活动的专项工作台帐。并将活动总结上报市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