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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街办是这样“炼”成的

发布时间:2018-07-23 16:16:34 编辑:mzk 来源:民族科 阅读:6147

         7月7日上午,在榆林市榆阳区,新明楼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许艳霞从省民委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一块来自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牌匾。 
  “能被国家民委评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这是对我们街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极大肯定。”许艳霞说,既是肯定也是激励,今后将更加努力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水平。 
  新明楼街道办事处位于榆林市榆阳区老城区南部繁华地段,辖区内有流动人口1.3万余人,占街道办辖区总人口的41%。为做好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工作,榆林市政府于2011年在该辖区设立了“榆林市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权益保障服务工作站”,社区民宗联络员根据城区内少数民族人员的基本情况和风俗习惯建立人员信息网络和少数民族民情日记,并将日常走访情况登记在民族工作簿中,及时向社区、工作站反映少数民族群众在生活、就业等方面的诉求。 
  工作站成立伊始,便向外来少数民族朋友发出了一封公开信,信中不仅对党的民族政策、城市管理制度进行宣传,还公开了工作站的服务内容和服务电话,希望少数民族朋友把工作站当成“娘家”,把榆林当成自己的第二故乡,安居乐业,幸福生活。 
  2007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的王林与妻子定居榆阳区。“我是新疆伊宁人,妻子是榆林本地人,结婚后我就来榆林当了‘上门女婿’。”王林笑着说,十多年来,自己在榆林生活得很快乐很舒服。“刚来的时候我做过一点小生意,后来通过司法考试,就进了律师事务所。”如今,王林不仅是少数民族联络员,还担任了少数民族群众权益保障服务工作站的法律顾问。 
  “但凡涉及到少数民族群众的纠纷案件,80%都是由我来经办。”王林说,在多年的接触中,自己早就和新明楼街办的工作人员成了朋友,在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任何困难,大家都会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每年,街办都会组织我们联络员一起走访辖区内各个单位和社区,及时了解群众困难,他们对各民族群众的服务态度很让人感动,能得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街办这个荣誉,对他们来说是实至名归。”王林说。 
  八狮社区地处榆林老城区,属于新明楼街办管辖。在该社区便民服务站,专门设有一个“少数民族服务窗口”。居住在这里的少数民族群众不仅可以来这里办理事项,还能反映自己的诉求。 
  “我们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他们也为我们提供帮助。”八狮社区党支部书记陈丽丽说,许多懂汉语的少数民族群众自愿当起了社区的翻译官,在社区工作人员与少数民族群众语言交流不畅时主动提供帮助。 
  近几年,来到榆阳区务工、经商、就学、生活的少数民族群众逐年增多,尤其是来自新疆、甘肃、宁夏等地的维吾尔族、回族少数民族群众,已经成为该区饮食行业的重要力量。 
  “他们的到来,促进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交流交融,我们也有义务为他们更好融入本地生活提供服务与帮助。”榆阳区政府副区长贺德飞说,为促进各民族文化相互交融,2016年,市区两级民宗部门在八狮社区举办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暨少数民族文艺联欢活动”,营造民族团结进步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了城区民族团结工作,被省市有关部门赞为“务实的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