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市宗教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常态化水平,根据省民宗委《全省“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我市积极行动,扎实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
一是抓安排部署,在落细落小上取得新突破。接省文件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向各县市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各全市性宗教团体下发工作通知,督导各县市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各全市性宗教团体结合实际,围绕学习宣传重点和明确的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抓学习培训,在现实需要上取得新突破。我市把“学习宣传月”活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为使学习落到实处,自7月3日起,市民宗局、各县市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各全市性宗教团体全面启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纷纷组织开展“学习党的光辉史、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培训。截至7月底,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共组织培训民族宗教干部、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12期4000多人次。
三是抓宣传氛围,在创新创造上取得新突破。注重宣传的时代性、实效性,通过多渠道、广覆盖巡回宣传,推动“学习宣传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市民宗宗教系统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制作展板、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广泛宣传,营造了“学习宣传月”活动的学习宣传氛围。截至目前,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共制作悬挂宣传标语350多条,发放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0余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