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陕西省宗教事务局关于2017年继续以“规范”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民宗(政)局,各全市性宗教团体:
国家宗教局决定,2017年继续以“规范”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为增强活动指导性,省宗教局专门印发了《陕西省宗教事务局关于2017年继续以“规范”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通知》(陕宗发〔2017〕1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全市2016年度宗教事务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面推动宗教团体四项制度和宗教活动场所六项制度贯彻落实。
请各县区于8月15日前将“规范年”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报送我局宗教科,如遇重要信息请及时报送。
市民宗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