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宗教局《关于开展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陕宗发﹝2014﹞31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学习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活动开展情况
(一)统一部署,明确目标。为扎实推进全市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局5月30日印发了《关于转发省宗教局〈关于开展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榆政民宗发﹝2014﹞24号),明确了学习月活动的主体内容和指导思想,并提出活动具体要求。
(二)精心组织,确保学习月活动深入扎实推进。我市把开展学习月活动放在紧紧围绕在完成今年宗教工作任务中来进行,精心组织,确保学习月活动深入扎实推进。一是召开全市“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制定全市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对各县(市)区和各全市性宗教团体开展学习月活动进行督导检查,把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纳入各县(市)区 “和谐寺观教堂”评比的重要内容,为开展学习月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各县区召开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制定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和骨干信教群众进行集中培训,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结合实际,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活动。三是各全市性宗教团体制定本团体的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宗教场所悬挂学习月活动宣传标语,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骨干信教群众、宗教界人士的学习培训,认真总结验收。
(三)全面贯彻,认真开展学习月活动。一是要紧扣目标,全面推动重点工作,在学习月活动中,我们要充分抓住有利契机,全面提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二是用制度来规范学习,及时制定“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做到合理布置、统筹安排,确保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和人员,有序推进学习月各阶段的活动。三是坚持学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把宗教政策的学习、贯彻、落实作为“普法”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开展学习月活动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十分重视开展“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周密部署,不走过场,务求实效。支持和配合宗教团体和开放场所开展学习、研讨等活动,加大对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在活动中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根本,摈弃了为学习而学习的形式主义,而是以提高宗教教职人员依法管理的能力、增强宗教界认识自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为目的,建立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促进了宗教工作的开展,维护了宗教和睦,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重点突出、形式多样。各县区宗教部门和各宗教团体把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党的宗教政策作为宣传月活动的主要内容,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宗教界人士、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遵纪守法的意识。各县区和各宗教活动场所充分利用宣传横幅、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采取专题讲座、集中学习、交流讨论、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月活动。活动期间,一方面充分利用庙会集会时间,散发宗教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大型宗教活动场所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宣讲宗教政策法规;另一方面还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式召集辖区爱国宗教团体负责人以及已注册登记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等,集中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释义》、《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五大宗教相关知识》、《民族宗教知识政策要点》等党和国家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广泛宣传、提高认识。一是广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充分结合宣传标语、宣传手册、宣传专栏等形式开展宣传,引导宗教界人士、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深刻认识到学习宗教政策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定边县专题举办政策法规学习心得交流会,推动宗教界提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二是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和赋予时代特点的教育内容,广泛开展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榆阳区在城区各乡镇、街道制作了宣传横幅10余条,并利用商场、银行、宾馆、饭店等户外电子显示屏近90多块进行滚动宣传。三是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使宗教界人士、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进一步掌握并正确理解和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通过集中学习纠正存在的一些错误观点和模糊认识,不断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绥德县学习了宗教政策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宗教知识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组织大家就如何发挥自身的资源和力量反对邪教进行了深入探讨,进一步发挥宗教界在反邪教方面的特殊作用,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积极投身反邪教斗争,共筑反邪教坚固防线,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