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本局实际,现就落实好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省市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围绕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重要的位置
1.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章、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党员干部对守纪律、讲规矩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
2.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更加重要位置来抓。督促党员干部严格做到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时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不搞小团体,不拉帮结派;必须遵循组织程序,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杜绝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
3.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做到不越政治底线、不踩政策边线、不碰纪律红线。要加强对普通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对不守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二)加强选用干部的管理监督,杜绝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标准,完善党组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把动议提名关、考察考核关、程序步骤关,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预审、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健全干部选任推荐提名机制,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杜绝“吃空饷”和超职数配备科级干部问题,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1.认真落实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活动)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严格决策程序,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制度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
2.全面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梳理行政权力,界定每个科室职能、岗位的职责,形成权力目录,明确其法律依据、运行程序、行使效率及对应的责任,划清权限边界等工作,并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对民族宗教业务工作的廉政监督。着重加大对民族发展项目资金、牛羊肉补助发放、宗教团体工作经费拨付等惠民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政策落实是否到位,查找资金申报、拨付、使用、监管等环节的漏洞,纠正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对民族宗教执法权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
4.加强预算经费监管。认真贯彻落实财经纪律,积极推进预算和决算公开,加强对单位“三公”经费的管控,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和跟踪问效,有效解决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发生。
(四)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扬钉钉子精神,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问题。坚持深化改革、标本兼治,通过制度建设、法治化手段,加强督促检查,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完善干部日常管理机制。掌握干部履职情况,建立健全干部经常性提醒监督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完善干部提醒、约谈、诫勉制度,促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逐步健全动态监测和预警纠错机制。
3.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执纪监督,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监督的重点。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明察暗访,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督查。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领导干部和各科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观望等待、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
4.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及时发现处置问题线索,查处典型案件,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坚持通报曝光制度,形成震慑。
(五)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观念,认真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明确党组抓党建责任。健全党组抓党建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党组班子成员向本级党组织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完善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加大经常性检查督办力度,对管党治党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及时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对从严治党失职渎职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认真组织好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党员干部深入查找解决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3. 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创新廉政教育载体,扎实开展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形成落实“三严三实”的具体行动。充分发挥党风廉政网络教育平台作用,逐步完善廉政知识考试机制,进一步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和日常廉政知识学习宣传教育,营造崇廉、尚廉、守廉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对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领导和支持,保障执纪监督问责到位
1.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履行职责。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有位、有为、有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积极搭建监督平台,为纪检监察履职尽责当好坚强后盾。
2.建立党组听取重大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制度。对纪检监察查办腐败案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重要发现,以及遇到的困难,党组要及时研究解决。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分解和落实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推进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和效能督导,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要采取约谈、发整改通知书等形式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责任分工。局党组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逐项细化分解到领导干部,分解到各科室,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进行审阅,提出意见并签名,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依据。主要负责人与科室分管领导、科室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夯实工作责任。要大力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层层进行廉政谈话,强化廉洁从政意识。
(三)落实监督责任。局纪检组要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聚焦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坚守责任担当,加强执纪问责,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应有作用。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四)突出追究问责。落实责任追究情况月报告制度和违反纪律规定通报曝光制度。加大责任倒查力度,实行“一案双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予以责任追究。追究主体责任,既要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直接主管领导的责任,真正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