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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迅速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06 08:34:24 编辑:ylmzzjw 来源:政秘科 阅读:254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和中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榆林市县两级立即召开会议,迅速统一思想,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小组,扎实有序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11月21日上午,榆林市纪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制定《榆林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11月21日下午,榆林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中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全市改革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全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和市纪委书记及相关市级领导为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检察院、市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纪委机关。工作小组办公室下设6个小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组织人事组、纪法衔接组、文字材料组、舆情宣传组、后勤保障组。11月22日上午,市委召开全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市县同步启动试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县区纪委书记、检察长、编办主任参加会议。市检察院检察长、市编办主任分别对本系统配合工作提出要求,市纪委书记代表市委作了动员部署。近期将围绕七项重点任务、把握九个时间节点、抓好六项重要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

市委书记戴征社对全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迅速统一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坚决贯彻中省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要正确理解中省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标任务,严格按照改革线路图和时间表,精心谋划,有序推进;三要及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要紧盯总体目标和关键环节,集中抓好人员转隶等重点工作,把具体问题解决好,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市、县两级党委要负起主责、纪委要负起专责,人大、组织部、检察院、财政局、编办等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全力配合,集中力量、步调一致,合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要严明纪律要求,做好舆论宣传引导,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