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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科普知识

发布时间:2017-02-21 15:50:26 编辑:ylmzzjw 来源:政秘科 阅读:6307

      1.什么是环境?
  在环境科学领域,环境的含义是:以人类社会为主体的外部世界的总体。按照这一定义,环境包括已经为人类所认识的、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阶段的物理世界的所有事物。它既包括未经人类改造过的众多自然要求,如阳光、空气、陆地、天然水体、天然森林和草原、野生生物等等,也包括经过人类改造过和创造出的事物,如水库、农田、园林、村落、城市、工厂、港口、公路、铁路等等。它既包括这些物理要求,也包括这些要素构成的系统及其所呈现的状态和相互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所称的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总之,环境是作用于“人”这一主体的所有外界事物与力量的总和。
  2.什么是环境质量?
  所谓环境质量,一般是指一处具体环境的总体或某些要素,对于人群的生态和繁衍以及社会发展的适宜程度。环境质量通常要通过选择一定的指标(环境指标)并对其量化来表达。自然灾害、资源利用、废物排放以及人群的规模和文化状态都会改变或影响一个区域的环境质量。
  3.什么是环境容量?
  某一环境在自然生态结构与正常功能不受损害、人类生存环境质量不下降的前提下,能容纳的污染物的最大负荷量称为该环境的容量。环境容量分为总容量(即绝对容量)与年容量。前者是某一环境所能容纳某种污染物的最大负荷量,达到绝对容量没有时间限制,即与年限无关。环境绝对容量由环境标准值和环境背景值所决定。年容量是指某一环境在污染物的积累尝试不超过环境标准规定的最大容许值的情况下,每年所能容纳的污染物最大负荷量。年容量的大小,除了与环境标准值和环境背景值有关外,还同环境对污染物的净化能力有关。
  4.什么叫空气污染指数?
  空气污染指数(API)就是将常规监测的几种空气污染物浓度简化成为单一的概念性指数值形式,并分级表征空气污染程度和空气质量状况,适合于表示城市的短期空气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根据我国空气污染的特点和污染防治重点,目前计入空气污染指数的项目暂定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或总悬浮颗粒物。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和监测技术水平的提高,将调整增加其他污染项目,以便更为客观地反映污染状况。
  5.汽车尾气含哪些成份及其危害
  汽车尾气主要是指从排气管排出的废气。废气中含有150~200种不同的化合物,其中对人危害最大的有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铅的化合物及颗粒物。有害气体扩散到空气中造成空气污染。汽车尾气的颗粒物中含有强致癌物苯并(a)芘,在一般情况下,1克颗粒物含有约70微克苯并(a)芘,每燃烧1千克汽油可产生30毫克苯并(a)芘。当空气中的苯并(a)芘浓度达到0.012微克/米3时,居民中得肺癌的人数就会明显增加。汽车尾气不仅对人产生危害,对植物也有毒害作用,尾气中的二次污染物臭氧、过氧乙酰基硝酸酯,可使植物叶片出现坏死病斑和枯斑。乙烯可影响植物学开花结果。汽车尾气对甜菜、菠菜、西红柿、烟草的毒害更为严重。公路两侧的农作物减产与汽车尾气的污染明显相关。
  6.什么是哈龙?
  所谓哈龙(Halon的音译),就是指属于卤代烷的化学品,主要用于灭火剂。它通过破坏燃烧或爆炸的复杂的化学链式反应来达到灭火的目的。消防行业广泛使用的哈龙灭火剂是损耗臭氧的物质,是破坏臭氧层的主要元凶之一。人们用哈龙灭火器救火或训练时,哈龙气体就自然排放到大气中。哈龙含有氯和溴,在大气中受到太阳光辐射后,分解出氯、溴的自由基,这些化学活性基团与臭氧结合夺去臭氧分子中的一个氧原子,引发一个破坏性链式反应,使臭氧层遇到破坏,从而降低臭氧浓度,产生臭氧空洞。哈龙在大气中的存活寿命长达数十年,它在平流层中对臭氧层的破坏作用将持续几十年甚至更长时间。因此哈龙对臭氧层的破坏作用是巨大的。
  7.什么是二噁英?
  二噁英是指多氯二苯并二噁英PCDDS(有75种异构体)与多氯二苯并呋喃PCDFS(有135种异构体)的统称。二噁英已被确定为人类致癌物,其中毒性最大是2,3,7,8-PCDD(2,3,7,8-四氯二苯并二噁英)。城市垃圾焚烧、废旧金属冶炼、含氯塑料制品焚烧、房屋失火等是二噁英产生的主要来源。二噁英可以通过空气、水、土壤等途径污染,既能直接危害人体健康,也可通过食物链富集后进入人体。二噁英对热与冷都很稳定,难以在环境中降解。很多国家对二噁英在环境中的浓度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8.什么叫可再生资源?
  通过天然作用或人工活动能再生更新,而为人类反复利用的自然资源叫可再生资源,又称为非耗竭性资源,如土壤、植物、动物、微生物和各种自然生物群落、森林、草原、水生生物等等。可再生自然资源在现阶段自然界的特定时空条件下能持续再生更新、繁衍增长、保持或扩大其储量,依靠种源而再生。一旦种源消失,该资源就不能再生,从而要求科学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物种种源,才可能再生,才可能“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土壤属可再生资源,是因为土壤肥力可以通过人工措施和自然过程而不断更新。但土壤又有不可再生的一面,因为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可以比再生的土壤自然产生更新过程快得我,在一定时间和一定条件下也就成为不能再生的资源。
  9.什么叫不可再生资源?
  人类开发利用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可能再生的自然资源叫不可再生资源。主要指自然界的各种矿物、岩石和化石燃料,例如泥炭、煤、石油、天然气、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等。这类资源是在地球长期深化历史过程中,在一定阶段、一定地区、一定条件下,经历漫长的地质时期形成的。与人类社会的发展相比,其形成非常缓慢,与其他资源相比,再生速度很慢,或几乎不能再生。人类对不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只会消耗,而不可能保持其原有储量或再生。其中,一些资源可重新利用,如金、银、铜、铁、铅、锌等金属资源;另一些是不能重复利用的资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当它们作为能源利用而被燃烧后,尽管能量可以由一种形式转换为另一种形式,但作为原有的物质形态已不复存在,其形式已发生变化。
  10.什么是洁净煤技术?
  所谓“洁净煤技术”是指煤炭在开发和利用的过程中,旨在减少污染并提高其利用效率的加工、燃烧及污染控制的技术,是使煤炭的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而释放的污染物被控制在最低水平的一种高效、清洁利用的技术。常规的清洁煤技术大体分为三类:燃烧前、燃烧中、燃烧后。燃烧前指煤炭加工,如原煤洗选、煤的气化和液化等技术;燃烧中指在流化床锅炉内加固硫剂,固硫型煤燃烧技术,以及低氮燃烧等技术;燃烧后指对末端排出的烟气进行净化,包括各种收尘、脱硫、脱氮等烟气净化技术。其主要领域包括:(1)选煤技术;(2)型煤加工技术;(3)水煤浆技术;(4)先进的燃烧器;(5)循环流化床燃烧技术;(6)烟气净化技术;(7)燃煤联合循环技术;(8)煤炭气化技术;(9)煤炭液化技术;(10)磁流体发电和燃料电池等新的先进发电方式等许多方面。
  11.什么是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的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绿色食品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标准:(1)产品或产品的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2)农作物种植、禽畜养殖、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3)水、肥、土条件必须符合一定的无公害控制标准;(4)产品的包装、储运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包装储运标准;(5)最终产品必须经国家食品卫生部门检测合格才准予出售。简单地说就是七个字:“安全、营养、无公害”。为了和一般的普通食品区别开,绿色食品有统一的标志,绿色食品标志有特定图形。绿色食品图形由三部分构成: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蓓蕾。标志图表为正圆形,意为保护、安全。
  12.什么是有机食品?
  此名称从英文Organic Food直译而来,有机食品在不同的语言中有不同的名称,其中最常见的名称有有机食品、生态或生物食品,有机食品不是化学上的概念,而是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并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禽产品、蜂蜜、水产品、调料等。有机产品除包括食品外,还包括纺织品、化妆品、林产品等。有机食品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原料必须来自建立的或正在建立的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或采用有机方式采集的野生天然产品;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循有机食品的加工、包装、贮藏、运输标准;生产者在有机食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跟踪审查体系,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必须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的认证。有机食品的主要特点就是严自于自然的有机农业生产体系,在生产和加工中不允许使用基因工程技术及其产品,禁止使用化学农药、化肥、化学防腐剂等化学合成物质。因此,有机食品是一类真正来自于自然、富营养和高质量的环保生态食品。
  13.有机食品与绿色食品有什么区别?
  有机食品区别于绿色食品。一是有机食品强调的是来自有机农业生产的产品,而绿色食品强调的是出自最佳生态环境的产品。发展有机农业的重要目的是改造由于现代化农业而遭到破坏的农业生产环境,通过转换培育健康、平衡、充满活力的可持续发展的生产系统。因此两者在出发点上有本质区别,即发展有机食品的目的是改造、保护环境,而绿色食品首先是利用没有污染的生态环境。二是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的生产、加工标准不同。有机食品的生产过程强调以生态学原理建立多种种养结合、循环再生的完整体系,尽量减少对外部物质的依赖,禁止使用人工合成的农用化学品和基因工程技术,而绿色食品标准中却允许使用高效低毒的化学农药,允许使用化学肥料,不拒绝基因工程方法和产品。三是管理方法不同。有机食品强调生产全过程的管理,其理论依据是有好的过程必定有好的结果,而绿色食品非常注重生产环境和产品的检测结果。在论证管理上,两者也有区别,有机食品要求每年都要接受检查认证,绿色食品一次认证可用几年。
  14.“可持续发展”基本内容是什么?
  可持续发展系指满足人们当前需要而又不削弱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之能力的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涵义深刻,内容丰富,但它的最基本要点是:(1)人类追求健康而富有生产成果的生活权利,应当是和坚持与自然相和谐方式的统一,而不应当凭着人们手中的技术和投资,采取耗竭资源、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方式来追求这种发展权利的实现。(2)当代人的创造与追求今世发展与消费的时候,应当承认并努力做到使自己的机会与后代的机会相平等,不能允许当代人一味地、片面地、自私地为追求今世的发展与消费,而毫不留情地剥夺了后代人本应合理享有的同等的发展与消费的机会。
  15.什么是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从物质流动的方向看,传统工业社会的经济是一种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即“资源    产品     废物”,线性经济的增长,依靠的是高强度地开采和消耗资源,同时高强度地破坏生态环境。循环经济是一种“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3R)为社会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运用生态学规律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     产品    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以最大限度利用进入系统的物质和能量,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16.什么是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是上世纪80年代末由美国等发达国家首先提出,并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响应后而形成的一种国际环保潮流,是指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以管理和技术为手段,将整体预防的环境保护战略,持续应用于全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之中,使污染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最小化,以其增加生态效益,减少对人类与环境风险的一种综合性措施。它具有鲜明的目的性、良好的系统性、突出的污染预防性、明显的经济效益性,强调持续性,注重可操作性。它与ISO14000一样都是以加强环境保护、预防污染、降耗节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基本目标。进行清洁生产审计,是一项细致而又定量的工作,既涉及生产技术知识,又涉及环境保护知识,在与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审核认证的要求方面具有相似性。
  17.什么是环境标准?
  环境标准是国家环保法律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它为环境法制管理、环境制度管理、环境监测和环境评价提供依据。环境标准中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按法律规定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中国的环境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环保行业标准,按内容分为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基础标准和环境标准样品,其中环境质量标准是所有环境标准的核心,是制定其他各项环境标准的依据,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控制各类污染物排放的最主要的技术依据。
  18.什么是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是指运用物理、化学、生物等现代科学技术方法,间断地或连续地对环境化学污染物及物理和生物等因素进行现场的监视和测定,作出正确的环境质量评价。随着工业和科学的发展,环境监测的内容也由工业污染源的监测,逐步发展到对大环境的监测,即监测对象不仅是影响环境质量的污染因子,还包括对生物、生态变化的监测。对环境污染物的监测往往不只是测定其成分和含量,而且需要进行形态、结构和分布规律的监测。对物理污染因素(如噪声、振动、热、光、电磁辐射和放射性等)和生物污染因素,也应进行监测。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地、确切地说明环境污染对人群、生物的生存和生态平衡的影响程度,从而作出正确的环境质量评价。环境监测的目的是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
  19.什么是环境执法?
  环境执法是指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将环境法规范中的抽象的权利义务变成环境法主体的,具体的权利义务的过程。具体表现为法定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通过适用环境法律规范实施环境监督管理、解决环境纠纷等活动,是整个国家执法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环境执法与环境法的实施,两者的概念是不相同的,环境执法的分类没有统一的固定标准,在实践中可以根据环境执法的需要作不同的划分,当前我国主要划分为: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和司法机关的执法,依职权的环保执法和依申请的环境执法,要式环境执法和不要式环境执法,单方的环境执法和双方的环境执法,国内环境执法和涉外环境执法,受羁束的环境执法和自由裁量的环境执法等。
  20.什么是环境诉讼?
  环境诉讼是法律关系主体因环境纠纷而向国家机关提起的诉讼,分为三种:(1)环境行政诉讼,指当事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2)环境民事诉讼,指环境法律关系主体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提起的诉讼;(3)环境刑事诉讼,指由检察机关对犯有危害环境罪者提起的、要求追究犯罪者刑事责任的诉讼。它的特点是公民的诉讼权利有扩大趋势,诉讼时效相对延长,实行无过失责任制度、举证责任倒置或减轻、两罚及多罚制度和共同危险责任制度,适用因果关系推定的原则,对过失犯、未遂犯、危险犯、预备犯采用特殊刑法加紧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审理环境纠纷案件,除了可以适用原有的行政、民事、刑事诸类诉讼的诉讼程序外,还必须遵守环境法中针对环境诉讼的特点而规定的特别程序。
  21.什么是环境公诉?
  所谓环境公诉是指社会成员,包括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据法律的特别规定,在环境受到或可能受到污染和破坏的情形下,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不受损害,针对有关民事主体或行政机关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在美国、日本、德国等的环境法中,采用了社会公益诉讼制度,不问原告是否受到损害,都有权为社会公共利益而针对违法者提起诉讼。这样的“公众诉讼”的环保制度,为公众参与环保创造了更为广泛的司法条件。
  22.什么是环境纠纷?
  环境纠纷是指环境法主体之间就其环境权利和义务而产生的争议,它既可发生在公民之间、单位之间、公民与单位之间,也可以发生在这些主体和国家机关之间,还可以发生在国家、单位、个人与外国的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其争议的内容,通常涉及环境污染及破坏的责任由谁承担,环境损害赔偿金额应为多少,环境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环境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公正等。环境纠纷具有不同于其他纠纷的一些特点,是由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侵害了他人的环境权利而产生的,所以要按特定的途径解决。对环境纠纷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民事和行政环境纠纷,国际和国内环境纠纷,跨行政区域和单一行政区域环境纠纷,环境污染和破坏纠纷,单位、个人、个人与单位之间环境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