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根据省委、省文明委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中央文明委《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2017年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16年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和《榆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榆字〔2014〕38号)、《榆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计划(2017—2020年)》(榆办字〔2017〕76号),5月15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榆林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2018—2020)》(榆发〔2018〕9号)通知,本报今日对该工作规划进行解读,敬请关注。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自觉地向党中央协调推进“两个文明”建设的政治站位和鲜明态度看齐,向中央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好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精神和全省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会精神,紧紧围绕“一个全面推进、四个着力提升、建设三个城市”的总目标和总要求,全面推进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工作,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着力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人文魅力、发展活力,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榆林,以城市发展新气象和城市文明新进步,开创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三大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总体目标
2018年、2019年,在中央文明办年度暗访督查测评中,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综合排名进入全国前30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成绩达到90分以上,获得中央文明办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验收资格。2020年,在中央文明办综合测评验收中,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综合排名进入全国前20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成绩达到95分以上,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
创建原则
●突出灵魂主线原则。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融入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过程,使之成为全体市民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宣传教育。
●坚持重在建设原则。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坚持重在建设、贵在坚持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始终注重创建过程、提升质量水平。
●着眼利民惠民原则。把为民利民惠民理念贯穿到文明城市创建全过程各方面,多办群众关心的需要的好事实事,推动解决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
●强化问题导向原则。要强化问题导向,聚焦群众普遍关切、社会反响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发现问题中剖析根源,在解决问题中探索路径,在补齐短板中提升水平。
●注重德法兼治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突出思想道德教化作用,教育引导全市人民增强文明意识、提升文明素养、养成文明习惯。
重点任务
突出抓好中央文明委重点工作,筑牢全市人民的思想道德基础
●不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市委、市政府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
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宣传教育、集中宣讲活动,组织全市党员干部系统全面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出台市委贯彻落实意见,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示范带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学习。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宪法法律等纳入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安排等。
宣传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生动实践,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九大以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开展党史、国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中国道路宣传教育。
加大理论宣讲力度。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依法治国方略等。
积极稳妥做好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舆论引导,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
坚持不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按年度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工作成效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和完善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市属新闻媒体要持续办好“好人365”、诚信榆林、学雷锋志愿服务、身边的价值观等宣传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专题专栏。
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央网信办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上传播的通知要求,准确把握互联网传播规律,拓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上传播平台。
编写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俗读物,开展核心价值观宣讲解读。
依托各类基层宣传文化阵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课外活动场所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我中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
开展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在党员干部、公众人物、青少年中广泛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运用升国旗仪式等礼仪制度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升国旗制度,定期举办升国旗仪式。
广泛发现和树立各类先进典型,定期开展评选表彰发布等活动。
培育良好家风家教,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丰富传统节日文化内涵。
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加强对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历史建筑的保护。
●大力培育文明道德风尚
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向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办推荐全国道德模范和省级道德模范候选人。建立健全道德模范帮扶礼遇制度,常态化开展帮扶活动。加强对各类道德模范荣誉的称号管理,广泛开展道德模范专题宣传,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
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制定全市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年度工作安排,制定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实施意见。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做好志愿者招募注册登记工作,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
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制定志愿服务活动工作安排,制定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工作安排,制定志愿服务活动计划,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建立文明旅游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或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统筹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制度,建立游客不文明信息通报机制和“红黑名单”制度,定期发布游客不文明信息。
建立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常态化机制,做好文明旅游正面引导和反面曝光。加大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长效机制。
扎实做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
市属新闻媒体及新媒体平台,要持续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
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开展网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线上线下互动,推动当地媒体融合互动。
建好用好中国文明网榆林联盟网,运用互联网新技术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
统筹推进八大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推进政府综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管理。
市区各级政府部门依法公布权力清单,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积极推进责任清单工作。
●建设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建立公民权益保护机制。
加强城市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基层党、群组织建设,制定出台加强基层党群组织建设的工作意见和年度工作规划。
●建设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推进诚信榆林制度化建设。
着力构建诚信奖惩制度。
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广泛开展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文明诚信服务创建活动。
●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加大国民教育投入力度。
深入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
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深入开展市民素质提升教育。
深入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捐赠器官、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公益活动。
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机制、补偿救济机制。
●建设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健全和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
全面加强学校教育和管理。
统筹推进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工作。
着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建设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水平。
加大无障碍设施集中建设和改造力度。
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公共服务。
推动城市社区建设管理规范达标。
加快推进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切实保障公共安全。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建设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严格执行《榆林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加快推进城市绿化工作,积极申创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
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着力改善全市环境质量。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充分调动市民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长效常态创建机制
●完善组织领导体制
把精神文明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要点。
●广泛动员群众参与
市属主要新闻媒体开设精神文明创建专题专栏,经常化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重大部署和工作举措,宣传创建成效和先进典型,提高文明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度。
●深化文明单位创建
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景区等普遍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制定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推动基层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以城带乡 城乡共建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加强动态管理
制定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规划、工作标准、年度计划,建立长效创建机制。
●完善保障机制
创文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基层创建工作力量。
●完善组织领导体制
把精神文明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要点。
●广泛动员群众参与
市属主要新闻媒体开设精神文明创建专题专栏,经常化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重大部署和工作举措,宣传创建成效和先进典型,提高文明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度。
●深化文明单位创建
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景区等普遍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制定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推动基层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以城带乡城乡共建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加强动态管理
制定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规划、工作标准、年度计划,建立长效创建机制。
●完善保障机制
创文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基层创建工作力量。
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8年):强势推动,营造氛围。召开动员大会,部署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充实工作机构,加强工作力量。组织好培训工作,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并熟练开展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在中央文明办年度暗访督查测评中,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综合排名进入全国前30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成绩达到90分以上。
▲第二阶段(2019年):对标落实,基本达标。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标准,编制目标任务进度表,精心组织力量,实行对标管理,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创建,确保年底基本达到创建工作目标和要求,在中央文明办年度暗访督查测评中,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综合排名进入全国前30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成绩达到90分以上。
▲第三阶段(2020年):查漏补缺,冲刺目标。对照《测评体系》查漏补缺,对已达标的项目进一步巩固成果,对存在明显差距和不足的项目查找原因,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要求。向省文明委正式提出全国文明城市申报和验收请示。做好迎接中央和省文明委测评、验收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市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工作措施
■强化责任担当。要明责任、勇担当、讲奉献,用干部的责任感增强群众的获得感。要把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部署、抓督促、抓落实。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人民的事业,要人人有责、人人尽责,把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的力量调动起来、激发出来。
■加强工作力量。调整市创文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创文办组成人员,加强创文办工作力量,市创文办主任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担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兼任执行副主任,统筹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城区(开发区)都要加强创建力量。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市委统一领导、市文明委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建立健全责任考核、动态管理、责任追究、群众监督等常态化工作机制,保持创建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追责问责,对不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不按时按质量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的单位,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
■广泛宣传发动。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各类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以先进典型引导、示范、带动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新兴媒体、公益广告、宣传栏等多种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宣传形式,策划专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指标体系要求,宣传群众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好意见和好建议,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严格督查考核。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强市领导专题督查、文明办跟踪督查、责任单位自查、新闻媒体监督、纪委巡查、群众监督等多种形式的创建督查机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题视察,组建市民巡访团、文明劝导队开展明察暗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加大经费投入。市财政将精神文明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并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加大对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环保、公共交通、环境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思想理论宣传、公民道德建设的经费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