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宣传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工作理论;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工作条例》,妥善处理民族关系及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和重大问题,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调研制定民族聚居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性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的发展;做好少数民族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依法监督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协助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