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现将《2021年民族宗教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市民宗局
2021年4月19日
2021年民族宗教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这一工作主线,注重在“七个着力”上下功夫,确保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水平,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以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为根本,着力夯实基层民族工作基础
1.抓实一个调研。配合做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的筹备调研工作,全面梳理我市民族工作有关情况,认真总结有关经验做法,扎实做好有关问题整改工作,补齐基层民族工作短板和弱项。
2.实施两项工程。推进实施“党建+民族”工程,充分引导发挥少数民族党员干部的积极作用,着力在少数民族思想教育、服务管理、联络交友、权益保障、公益慈善等方面用心用情用力,架设起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连心桥。依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宗教+生态”工程,再行打造10处生态寺观教堂。
3.建立四项机制。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落实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形成民族宗教部门统筹管理机制、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民族宗教团体协调管理机制、宗教活动场所自我管理机制,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二、以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目标,着力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4.策划一项创建系列活动。在建党100周年之际,精心策划组织开展“感念党恩跟党走 民族同心谱新篇”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活动,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激发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爱党爱国的热情与激情。
5.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知识进万家活动。以科技之春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发挥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宗教场所、军营等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创建主阵地主渠道作用,采取线上线下等方式举办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6.打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全市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评选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工作,彰显榆林民族工作的特色与成效。挖掘选树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讲好民族团结故事,广泛汇聚民族团结的正能量,在全市营造出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以增进民生福祉为重点,着力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
7.积极发展少数民族特色产业。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大力支持发展少数民族特色种养殖业,持续巩固我市少数民族脱贫成果。积极协调各方支持少数民族企业特色产业发展,落实民品企业优惠政策,培育推广企业品牌。
8.持续开展清真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略)
9.推动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协调在榆高校,依托石峁遗址、统万城等我市历史文化遗迹,积极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工作。协同教育部门,指导跟进榆林市第十一小学、定边县第三小学开展中小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试点工作。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宣传推广活动,协同市体育局将榆林体育运动学校打造为“陕西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研究与训练基地”,抓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人才储备与项目训练,为2022年陕西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做好参赛准备工作。
四、以“示范城市”建设为依托,着力创新推进城市民族工作
10.深化体制机制建设。持续推动我市《关于推进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继续巩固和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打通联系服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最后一公里”。
11.拓展深化“四微”服务。微窗口建设便民化,少数民族服务窗口向居民院落延伸,选树一批“民族团结之家”;微平台运行趋于规范化,办好“驼城e家亲”民族团结公众号;微结对工作具体化,少数民族干部与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结对帮扶认亲工作落细落实;微心愿工作社会化,结合公益慈善活动,让少数民族群众的小心愿都能实现,让民族团结友爱的种子在榆林生根发芽,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12.巩固和发展民族关系。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统计,进一步深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入地和流出地双向协作共管机制,不断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四有”工作法,加强民族关系监测、分析、研判,完善涉民族舆情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依法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水平。
五、以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为载体,着力推动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进程
13.促进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围绕“六个管好”抓实抓细宗教工作,巩固各宗教治理成果,推动建立宗教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宗教工作信息化建设,运用好“全国宗教工作服务”以及“互联网+监管”平台。
14.狠抓宗教专项工作。(l略)
15.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组织举办全市性宗教团体负责人会议,指导召开全市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16.推进民族宗教法治建设。加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普法宣传。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及时做好宗教活动场所赋码换证、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及注销等工作,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六、以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为主线,着力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
17.巩固深化“四进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打造一批典型示范场所。
18.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引领宗教界在政治上形成正向共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运用重大纪念日、重大历史事件蕴含的爱国主义教育资源,组织全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开展系列庆祝、纪念活动,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参观学习。
19.创新我国宗教中国化举措。抓好宗教思想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适应性调整。开展理论研讨,阐释教义教规。推动宗教与中华文化融合再造,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教育,推动信仰中国化表达。支持宗教界开展对外友好交流、公益慈善等活动。
七、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总揽,着力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20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继续开展党员三类五星评定管理工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双报到”制度,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和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活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示范作用。
21.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决策部署,成立机构,制定方案,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讲党课、党史知识竞答、观看党史影片、主题党日活动等,丰富党史国史学习教育内容,筑牢爱国之基,凝聚强大合力。适时组织党员干部外出参观革命旧址,重温红色记忆,提升党员党性修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2.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日常警示教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转变干部作风,大力推进纪律建设,不断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23.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充分利用机关门户网站、简讯等新媒体平台,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时代主旋律。深入开展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涉民族宗教安全稳定分析研判机制。积极开展反恐、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反恐、反邪教工作任务。
24.狠抓三支队伍建设。持续推动将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纳入各级党校培训内容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大宗教工作“三支队伍”教育培训力度,组织举办县市区宗教工作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全市民族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班和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宣传信息培训班。
25.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机关相关管理制度,高效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宣传信息和年度考核工作,制定出台宣传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试行)和科级及其以下干部、公益性岗位人员年度考核办法等,抓好述职评议考核。加强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报送、网站建设管理、创建、创文以及后勤、应急、保密、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