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具体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部署和指示。
2.研究提出我是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具体政策,制定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对全市少数民族和宗教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的建议和意见;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
4.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加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推动少数民族扶贫工作;积极争取各项民族经济发展资金,推动和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的发展。
5.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做好少数民族体育、文化、艺术、卫生、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承办相应事宜。
6.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范围内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制境外宗教敌对势力渗透;配合有关部门揭露和打击打着宗教旗号的邪教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7.管理全市民族识别和民族成份的鉴定;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8.指导各县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工作,协调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要问题。
9.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的使用工作,以及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安排使用。
10.推动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各民族和信教群众为信教群众委宗教和睦、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服务。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局机关行政编制8人,实有在职行政人员11人、工勤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1人。局机关内设政秘科、民族科、宗教科3个科室。下属一个事业单位榆林市少数民族服务中心,编制5人,实有人员3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决执行了中、省、市决策部署,并紧紧围绕“强管理、保稳定、促和谐”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大力发展了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依法加强了宗教事务管理,着力推动了解决宗教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了宗教界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幸福榆林、美丽榆林创造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了贡献。
二、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4.公共预算财政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5.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三、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当年收入合计389.31万元。2014年当年总支出38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2.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万元。
(二)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支出情况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支出合计389.31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数382.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如下:
1.基本支出129.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9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63万元。
2.项目支出259.77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259.77万元。
(三)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89.3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382.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0万元。支出明细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06.4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4.68万元,津贴补贴57.58万元,社会保险缴费24.1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66.24万元,其中办公费16.41万元,印刷费4.90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1.69万元,差旅费6.84万元,维修费1.14万元,租赁费16.45万元,会议费6.09万元,培训费5.46万元,公务接待费2.16万元,专用材料费9.65万元,劳务费66.43万元,公务用车用行维护费9.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2.6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48万元,其中退休费6.40万元,救济费1.05万元,住房公积金4.5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3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3.1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15万元。
(四)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0。支出明细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06.4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4.68万元,津贴补贴57.58万元,社会保险缴费24.1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63万元,其中办公费1.87万元,差旅费1.50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劳务费5.93万元,公务用车用行维护费0.1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48万元,其中退休费6.40万元,救济金1.05万元,住房公积金4.5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万元。
(五)关于公共预算财政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2014年度项目支出259.7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6.6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15万元。支出明细如下:
1.商品和服务支出256.61万元,其中办公费14.54万元,印刷费4.90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1.69万元,差旅费5.34万元,维修费1.14万元,租赁费16.45万元,会议费6.09万元,培训费5.46万元,公务接待费1.99万元,专用材料费9.65万元,劳务费60.50万元,公务用车用行维护费9.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2.66万元。
2.其他资本性支出3.1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15万元。
(六)关于“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决算合计14.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数0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2.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数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9.49万元,。2014年无出国(境)记录;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