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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宗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编辑:zmk 发布:政秘科 时间:2017-06-01 15:15:34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具体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部署和指示。
    2.研究提出我是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具体政策,制定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对全市少数民族和宗教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的建议和意见;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
   4.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加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推动少数民族扶贫工作;积极争取各项民族经济发展资金,推动和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的发展。
    5.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做好少数民族体育、文化、艺术、卫生、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承办相应事宜。
    6.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范围内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制境外宗教敌对势力渗透;配合有关部门揭露和打击打着宗教旗号的邪教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7.管理全市民族识别和民族成份的鉴定;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8.指导各县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工作,协调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要问题。
   9.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的使用工作,以及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安排使用。
  10.推动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各民族和信教群众为信教群众委宗教和睦、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服务。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局机关行政编制8人,实有在职行政人员11人、工勤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1人。局机关内设政秘科、民族科、宗教科3个科室。下属一个事业单位榆林市少数民族服务中心,编制5人,实有人员3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我局紧扣“强管理、保稳定、促和谐”的工作思路,聚焦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狠抓“六个做”,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二、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三、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当年收入合计319.18万元。结转上年30.8万元。2016年当年总支出319.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9.18万元。结转30.8万元。从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与上年对比总体收入略微增加,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公用经费逐年递增。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支出情况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支出合计361.3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数361.33万元。从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与上年对比总体收入略微增加,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公用经费逐年递增。
按功能分类如下:
  1.基本支出174.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0.0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62万元。
  2.项目支出186.67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186.67万元。
   (三)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19.1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319.18万元支出明细如下:
按经济科目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153.1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8.00万元,津贴补贴41.19万元,社会保险缴费10.12万元,奖金10万元,绩效工资6.7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9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0.33万元,其中办公费11.51万元,印刷费2.41万元,手续费0.02元,水费0.07万元,电费0.73万元,邮电费2.14万元,取暖费2.19万元,物业管理费2.44万元,差旅费14.81万元,维修费0.68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0.61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劳务费1.49万元,委托业务费50.3万元,工会经费1.92,公务用车用行维护费3.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94万元,其中退休费7.17万元,生活补贴7.05万元,住房公积金9.72万元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21.7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8.46万元,大型修缮13.30万元。
(四)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66万元。支出明细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53.1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8.00万元,津贴补贴41.19万元,社会保险缴费10.13万元,奖金10万元,绩效工资6.7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9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61万元,其中办公费1.06万元,差旅费  0.57万元,工会经费1.91万元,公务用车用行维护费0.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89万元,其中退休费7.17万元,住房公积金9.72万元。
(五)关于公共预算财政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2016年度项目支出144.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60万元。支出明细如下:
 1.商品和服务支出115.72万元,其中办公费10.45万元,印刷费2.41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  0.07万元,电费0.73万元,邮电费2.14万元,取暖费2.19万元,物业管理费2.44万元,差旅费14.24万元,维修费0.68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0.61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劳务费1.49万元,公务用车用行维护费50.3万元,工会经费0.0008万元,公务用车用行维护费3.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5万元,其中生活补助7.05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21.7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8.46万元,大型修缮13.30万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4.44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5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比2015年减少了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维护费,并且严格落实八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6年度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有关情况:2016年度公务接待共8批次,累计接待58人次(含陪同2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0.89万元,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宗教志调研、征集资料期间的食宿费,等.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5万元,比上年减少1.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5万元,比上年减少1.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车的燃料费、维护费、保险费、审验费及通行费等日常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使用率下降。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培训费支出为0万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会议费支出0.15万元,少数民族工作人员座谈会,共29人,在榆林市宗教事务局第二办公区会议室。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17年部门预算市民宗局.XLS

2017年部门预算少数民族服务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