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宗(政)局: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省审改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精神,根据省民委《关于报送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相关资料的通知》(陕民委发〔2015〕60号)要求,现就各县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需要报送的资料内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自己的行政执法检查队伍,按照民族、宗教两个部分汇总自己的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分别填报相关表格(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各县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请将本地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汇总报送(见附件3)。
请于9月17日前将有关表格(含电子版)上报市民宗局政秘科。
市民宗局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