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宗(政)局:
现将《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并于12月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含电子版)报至市民宗局政秘科,邮箱:345209991@qq.com。
市民宗局
2015年6月4日
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对宪法和法律的真诚信仰,切实增强尊法、守法意识,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的通知》统一部署,结合省民委(宗教局)《关于扎实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的通知》和我市《2015年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计划》,现就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旨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要求,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在全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维护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宣传重点
突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定的理念和原则,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形成尊重宪法、崇尚宪法的浓厚氛围。
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与少数民族群众和广大信教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挥法律法规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引导人们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以法治体现道德观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各项法治实践中。
三、任务安排
(一)加强民族宗教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把学习宪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全体干部职工年度学习计划,2015年至少开展一次宪法专题学习,完善并落实无纸化学法用法等制度。组织开展“我读宪法”活动,倡导民族宗教系统干部职工全面深入学习宪法文本,大力宣传宪法,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带头依法办事。
(二)大力推动宪法进公共场所,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宪法法律宣传与“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六进”活动)深入融合,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在公共活动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发放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开展宪法宣传,努力使宪法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健全普法宣传制度,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广泛开展法治讲座等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活动,推动普法和法律服务有机融合。
(三)注重把握宣传时机,大力开展媒体法治宣传。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庙会活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及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等时机,普遍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强化互联网思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等新媒体优势,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法律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四)强化以案释法,建立“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示范联系点。充分运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就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结合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建立宪法学习宣传示范联系点,通过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逐步深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并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筹划,认真部署实施“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确保主题活动有序推进。
(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要充分发动少数民族群众和广大信教群众参与法治宣传、参与法治实践,推动法治教育和实践相融合,增强主题活动的群众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确定宣传重点和宣传形式,把主题活动贯穿、融入到法治宣传教育整体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