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编制市民宗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政秘科联系(地址:榆林市青山中路市政府2号楼9楼919室,邮编:719000,电话及传真0912-3893004,电子邮箱:yl_zongjiaoju@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民宗局持续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增强公开工作实效,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64条,主要包括概况类信息、动态类信息、专题专栏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通知公告以及政民互动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并认真执行,同时,结合民宗宗教工作的特殊性和敏感性,严格执行《民宗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手续,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民族宗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认真做好网站建设及规范管理工作,完善网站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政府网站建设,不断提高网站实用性。二是按照《网站发展指引》和《政务公开规定》要求,对榆林市民族宗教门户网站进行栏目优化,根据市政府要求,对网站进行自版面整改。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政秘科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全面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二是监督渠道进一步健全。在门户网站公布单位政府信息监督投诉渠道,可通过来信来访、邮箱来件、电话反映等形式对市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明确专人办理,保障监督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提高信息发布的即时性和完整性,拓展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对市民宗局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改版。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