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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宗局关于印发《2019年民族宗教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4 08:52:24 编辑:ylmzzjw 来源:政秘科 阅读:27689

各县市区民宗(政)局:

现将《2019年民族宗教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市民宗局

2019年2月25日

 

2019年民族宗教工作要点


2019年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省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主线,以实施“党建+民族、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建设、宗教+生态”这三大工程为引领,抓好“十项任务”的贯彻落实,持续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健康发展,为我市加快实现“三大目标”、落实“两个更大”要求做出应有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一、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构建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

1.坚定民族宗教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推动将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纳入各级党校培训内容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狠抓“三支队伍”教育培训力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健全完善民族宗教工作体制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确保民族宗教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推动中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3.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网格化管理。认真落实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的《关于加强榆林市村(社区)级统战宗教联络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创新开展民族宗教事务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落实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

二、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目标,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4.深入开展民族工作深度调研。按照省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民族工作深度调研的安排,会同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开展民族工作深度大调研,找出制约民族工作发展的薄弱环节,创新工作思路,制定出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

5.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以科技之春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各级各类学习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全民化。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举办全市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

6.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开展以“感念党恩、歌颂祖国、与党同心、与祖国同行”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系列活动。推动出台《榆林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办法》,适时召开首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切实打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充分展示新时代各族群众新面貌,开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三、以扶持发展特色民族项目为重点,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

7.积极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持续做好全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项目申报工作,加强对发展资金项目的跟踪督查,指导各县市区用好、用足项目资金,对少数民族特色种养殖产业重点扶持,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协调各方支持少数民族企业发展,全面落实民族企业优惠政策。

8.加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积极发挥清真食品社会监督员作用,注重清真食品网点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清真食品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清真食品不清真、清真食品概念泛化等问题,推进全市清真食品管理工作法治化进程。

9.推动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不断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四、以巩固“示范城市”建设为依托,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

10.深化“示范城市”建设。推动我市《关于推进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继续巩固和推进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打通联系服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最后一公里”。

11.拓展服务管理平台。推动建立少数民族社团组织,充分发挥其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作用。加强基层少数民族党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和少数民族党员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12.巩固和发展民族关系。坚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季报制度,建立动态数据库。进一步深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入地和流出地双向协作共管机制,不断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民族关系监测、分析、研判和协调,依法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五、以问题整改解决为导向,大力解决宗教领域重难点工作

13.略。

14.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佛教道教方面,继续扎实推进佛教道教领域商业化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伊斯兰教方面,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伊斯兰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力培养解经人才。天主教方面,进一步壮大基层爱国会力量,加强天主教神学思想建设,创新民主办教方式。

15.提升宗教教职人员整体素质。常态化、精细化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管理、主要教职人员任职备案等工作。积极开展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增强教职人员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督促宗教团体进一步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管理,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增强宗教教职人员整体素质。

六、以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遵循,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6.巩固深化“和创”及“四进”活动。通过深入宣传引导、丰富活动形式,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继续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全覆盖,积极发挥宗教界的主体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我市宗教中国化方向。

17.举办“主题论坛”。举办 “坚持中国化·服务黄土地”的宗教工作主题论坛,邀请政、学、教界优秀代表人士交流分享,充分展示我市宗教界在践行中国化方向上的新成果。

18.推动优秀宗教文化交流互鉴。依托榆林学院,举全市宗教系统力量,配合做好《榆林宗教志》编撰出版工作。支持宗教界在讲经讲道中主动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好宗教文化对外交流工作。

七、以弘扬宗教正能量为核心,支持引导宗教界发挥积极作用

19.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坚持定期组织召开全市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充分尊重和发挥宗教团体在处理本宗教内部事务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全市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年度考核制度,推动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

20.推进宗教公益慈善事业蓬勃开展。创新形式与载体,支持宗教界继续开展慈善助学、爱心扶贫、助残帮扶等活动,积极整合力量,拓展服务项目,延伸服务半径,探索宗教公益慈善新模式,推动宗教公益慈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21.创新推动“宗教+生态”工作。推动“宗教+生态”工作深入开展,通过组织召开“宗教+生态”工作或“宗教文化与生态文明”专题研讨会,邀请省内外有关人士把脉支招,打造一批典型,高位指导和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

八、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水平

22.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深入推进民族宗教“七五”普法工作,依托“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继续抓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筹备举办市、县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

23.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放管服”改革各项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环境,做好部门权力清单的调整和衔接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和榆林民族宗教网站建设。

24.加强依法管理。依法依规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好《陕西省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榆林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政策文件。

九、以促进社会和谐为根本,切实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

25.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稳定工作。认真排查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稳妥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通过管、控、调、疏等综合手段,提高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

26.确保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的安全稳定。进一步加大民族宗教领域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安全保障,推动建立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

27.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民族宗教领域正面宣传引导,注重提升网络民族宗教舆情监测、发现、分析、研判、预警以及处置能力,及时正确应对网络民族宗教舆情,牢牢掌握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主动权。

十、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持续加强民族宗教部门自身建设

28.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贯彻落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党建+民族”工作,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思考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开展。

29.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持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扎实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认真做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有关整改工作。

30.加强工作效能建设。把民族宗教工作置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对标先进、勇争一流,推进工作创先争优,坚决杜绝庸懒散拖现象,提升工作效能。加强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增强“八种本领”,运用好“三项机制”,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统筹抓好涉及民族宗教部门的脱贫攻坚、综治、应急、保密、财务、档案、信息、创文、创建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