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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宗局关于印发《2018年民族宗教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5 09:50:36 编辑:ylmzzjw 来源:政秘科 阅读:3263

各县市区民宗(政)局:

现将《2018年民族宗教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市民宗局
                          2018年2月28日


2018年民族宗教工作要点

2018年民族宗教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决策部署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扣“强管理、保稳定、促和谐”的工作思路,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用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开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着力发挥民族宗教界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榆林实现“三大目标”、落实“两个更大”要求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抓基层基础,着力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水平

1.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落实《省编办 省委统战部 省民委(省宗教局)关于加强市(区)县(区)民族宗教工作机构的通知》(陕编办发〔2017〕123号)有关精神,切实加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建设。
        2.初步完成宗教活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及换证工作,充分利用科技信息手段,逐步建立和完善民族宗教基本信息数据库,便于实时查询,并定期进行更新,确保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信息准。
        3.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榆林市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二、抓安全稳定,着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局面
        4.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以“平安榆林”建设为目标,不断推动民族宗教领域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抓实,确保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5.前移维稳工作关口,畅通信息反馈渠道,深入开展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突发案(事)件,坚决遏制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6.建立和完善民族宗教领域协作共管、应急处置联动以及维稳研判工作机制,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加强同维稳、公安、国安、网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互通有无,牢牢掌握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主动权。
        三、抓民族团结,着力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7.巩固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进学校。积极培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做好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区(单位)候选对象的推荐上报工作。
        8.深入第一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调研指导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并依托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
        9.以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扎实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适时举办在榆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政策法规培训班等,进一步深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10.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少数民族教育、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积极筹备做好陕西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四、抓民族经济,着力推进少数民族事业发展
        11.做好全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项目申报工作,搞好项目绩效评估检查,提高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设立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大力扶持我市少数民族特色产业。
       12.协调有关方面落实少数民族企业优惠政策,组织少数民族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促进少数民族企业经贸发展。
       13.加强清真食品管理。开展《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颁布10周年落实情况调研工作;开展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清真食品不清真”和“清真”概念泛化问题,推进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进程;打造一批清真餐饮示范店,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全市清真食品安全规范管理。
        五、抓依法管理,着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14.认真组织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分期分批培训工作,提高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法治意识,提高宗教工作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依法办事意识,推动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真正落地生根。
        15.明确宗教团体的职能定位,定期组织召开宗教团体联席会议,指导全市性宗教团体依法依规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服务管理工作,逐步推行全市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年度考核制度,探索开展宗教系统深化改革工作。 
        16.认真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注销、备案的过程审查工作,针对佛道教中青年教职人员短缺的现实状况,在对内培养和对外引进上下功夫,逐步提高自办教务能力,助推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
        六、抓重点突破,着力解决宗教领域重、难点问题
        17.加强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管,探索推行财务审计制度,举办全市性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人员培训班。
        18.始终以“导”的态度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佛教道教工作方面,扎实开展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专项工作,切实做好排查整治乱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工作。伊斯兰教工作方面,认真做好去极端化工作,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杜绝违规举办各种学习班、培训班和托管班现象。推动解决榆林中心城区穆斯林礼拜难问题。天主教和基督教工作方面,指导爱国宗教团体加强神学思想建设,协调推进其他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19.巩固治理成果,做好民间信仰管理基础工作。加强工作探索,适时出台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着力开展民间信仰管理示范场所建设,依法规范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及各项活动。
        20.贯彻落实中、省关于网络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建立相应的协调议事机制,依法制止非法网络宗教活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宗教领域的正常秩序。
        七、抓服务大局,着力发挥民族宗教界积极作用
        21.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为载体,引导民族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众参与到“五城联创”及文明城市创建中来,助力幸福美丽榆林建设。
        22.引导民族宗教界弘扬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开展“宗教慈善周”等慈善公益活动。加强对民族宗教界参与公益慈善活动的指导和帮扶,着力打造民族宗教慈善品牌,推动公益慈善事业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23.认真做好《榆林市宗教志》编撰工作,充分挖掘民族宗教优秀文化资源,支持民族宗教界加强对外交流交往,开展宗教对话,在文明互鉴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榆林地方文化繁荣发展。 八、抓自身建设,着力树立民族宗教部门的良好形象
        24.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党日活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切实深化干部队伍建设。
         25.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中省市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全面实行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6.加强民族宗教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对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指导,提高工作水平。注重机关效能建设,落实“马上就办”要求,做好民族宗教系统“放管服”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工作,规范行政审批,推进依法行政。发挥工会、妇联等作用,增强机关活力。扎实抓好涉及民族宗教部门的脱贫攻坚、综治、信访、应急、保密、财务、档案、信息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