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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宗局关于2014开展“教风年”创建活动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2014-11-03 16:40:05 编辑:ylmzzj 来源:宗教科 阅读:6404

 

根据省宗教局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了“教风年”创建活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内部、宗教活动场所之间、宗教活动场所与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和谐。现将创建活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巩固活动成果

我局十分重视继续开展“教风”主题创建活动,以2013年的创建活动为参考,认真总结经验和查找不足,并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从新安排部署,务求实效。为巩固创建活动,我局向全市各县区下达了任务,同时召集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召开了会议,要求把“教风建设年”作为宗教教职人员长期学习、提升修养的起点,通过开展主题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和完善教风建设的各项制度,构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长效机制,使教风建设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二、丰富创建载体

我局将主题创建活动与加强学习培训结合起来,引导宗教教职人员研习教义教规,加强自身修养,克服浮躁势利心态,营造有利于各类人才成长和普遍自觉遵守教义教规的良好氛围。在“学习月”活动中,把宗教政策法规学习与当前开展的“教风年”创建活动、“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宗教慈善周”等活动相结合,促进宗教活动场所健全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并以强化落实,达到以制度化矛盾、促和谐的目的。进一步提升了宗教场所的规范管理,调动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性,使他们成为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积极力量。

三、发挥宗教界主体作用。

鼓励和支持宗教团体做活动组织者、实施者,认真查找本宗教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细化教风建设标准,指导和引导本宗教各活动场所贯彻执行。发挥宗教活动场所的主体作用,引导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提高思想认识,自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宗教团体和场所负责人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改进风气。提高对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认知,明确创建活动是宗教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宗教活动场所通过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全面查找本场所在教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分析原因。宗教教职人员特别是场所负责人,按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要求,严格对照教义教规,认真查找自身在教风方面存在的不足并加以改进。

四、强化督导检查

根据创建活动的要求,帮助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落实各项创建任务,按照创建活动的标准,对各县区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在半年检查督查创建工作时,对部分场所的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我局要求及时整改,并两次督查整改状况,使隐患消除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各团体结合信息采集工作,对各宗教教职人员的情况进行彻底了解掌握,查找不足,对照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