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榆林市委关于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决定》(榆发〔2013〕1号)和《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榆办字〔2013〕3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局机关干部作风整顿成果,努力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勤政廉政环境,树立局机关良好形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强化管理、维护稳定这一民族宗教工作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意见,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主题的“三清”教育活动、“三访五促、为民服务”活动和“六加强、六创建”活动为重点,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开创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幸福榆林,实现榆林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创建目标
通过大力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局机关科学管理水平,营造真抓实干、主动作为的工作氛围,树立求真务实、勤政廉政的机关形象,力争通过一年一度的模范机关创建考核验收,实现我局“勤政、廉洁、学习、文明、法治、和谐”的模范机关创建目标。
三、创建内容
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大力开展勤政、廉洁、学习、文明、法治、和谐机关创建活动,引导机关干部争当理论联系实际,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牢记根本宗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勇于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勤政朴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遵守党纪国法,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坚持发扬民主,相互尊重、团结共事;公道正派清廉,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加强道德修养,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八个模范”。
(一)加强作风建设,创建“勤政机关”
1、严守规定,切实改变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关于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十项规定”、“六个禁止”,制定并严格执行局机关关于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实施细则。
2、联系群众,树立勤政为民理念。积极开展局机关“三联三送”(每名领导干部联系一个宗教活动场所、一名宗教界人士、一名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和“三访五促、为民服务”活动,自觉为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办实事、做好事。坚持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清茶暖心、一腔热情办事、一句好话送行”,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3、健全机制,确保机关运转顺畅。建立健全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实行“亮职、亮岗、亮责”制度,全面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等制度。科学制定目标任务考核指标,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建立干部考核任用岗位挂钩管理制度,实现机关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
(二)加强廉政建设,创建“廉洁机关”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年度安排意见、责任分工等,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进而形成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各科室分工负责,纪检组具体抓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格局。
2、大力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八个一”工作,即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设立一个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提醒卡、进行一场专题学习辅导、撰写一篇心得体会、组织一次《廉政准则》知识测试、集中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党员领导干部每人交一份廉政承诺书、设立一个廉政教育专柜。积极开展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主要内容的“三清”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法规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增强局机关党员干部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大力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禁超标超编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着力解决公款消费和奢侈浪费问题。
4、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惩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行为,着力营造清正廉洁风气。
(三)加强文化建设,创建“学习机关”
1、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的理念,使主动学习成为局机关领导干部更新观念、开拓进取的持续动力,调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广泛动员、人人参与,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浓厚氛围。
2、强化学习培训。局机关县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参加市上举办的“榆林大讲堂”,落实每年72学时的领导干部在线网络学习。坚持局机关“周有学习、月有安排”的学习制度和机关支部学习制度等,认真制定本部门教育培训计划,全面创新学习形式,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科级以上干部自主选学班和各级各类培训,通过主题教育、外出培训、学历提升、网络学习、专家讲座等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
3、注重能力提升。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立足于转观念、谋发展、出思路、见实效。着力在学习的系统上和深度广度上下功夫,不断拓宽知识领域,优化知识结构,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加强道德建设,创建“文明机关”
1、抓好“四城联创”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将“四城联创”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力争做到“四有四到位”,即有班子、有人员、有计划、有落实,工作部署、经费保障、督促检查、任务落实四到位。积极参与“八大环境”建设,进一步美化机关环境,改善办公条件,营造整洁、宽敞、明亮、舒适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2、加强道德修养,培养文明新风。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以弘扬践行榆林精神和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修四德、行六礼,做文明有礼的榆林人”道德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加强官德修养。制定并严格执行局机关员工文明守则、行为规范,大力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
3、开展帮扶活动。深入开展“三访五促、为民服务”活动,认真做好包扶帮扶、宗教界慈善捐赠、走访慰问民族宗教界人士和志愿服务等工作。
(五)加强制度建设,创建“法治机关”
1、强化纪律法规教育。认真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不断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建立责任追究、投诉举报等制度,强化社会各界对局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2、健全完善各项管理监督制度。牢固树立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钱的理念。高标准、严要求、全方位制定和完善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切实抓好制度的贯彻执行,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公开办事内容,优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结时限,优化机关效能,确保政令畅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切实重视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
3、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坚持领导班子内部约束机制,通过述职述廉制度、谈话制度,拓宽监督渠道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和制约,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六)加强班子建设,创建“和谐机关”
1、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领导干部既要管住自己,又要带好队伍。做好局机关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等工作。切实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宗旨意识、群众观点等教育和民主评议活动。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营造团结互助的良好氛围。局机关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敢抓敢管。班子成员和同事之间团结共事、和谐融洽。要尊重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各种权益,充分发挥群众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坚持以公正促和谐、以机制促和谐、以素质促和谐。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省市有关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和意见的重要措施,是建设“富裕、民生、生态、文化、和谐”的幸福榆林的重要保障,局机关全体领导干部要深刻理解当前开展这一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的安排部署上来。
(二)通力协作,统筹推进。创建模范机关活动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工作量大,局机关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统筹推进,做到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局创建模范机关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监督指导,做到随时了解、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与市直工委和市创建模范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和汇报局机关创建活动进展情况,认真做好考核验收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市民宗局创建模范机关工作任务分解表